盘锦新生儿入户攻略,必备条件及材料详解

盘锦 更新于:2025-01-10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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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盘锦新生儿入户攻略主要包括必备条件和所需材料两个方面。以下是对这两个方面的详细说明:
    一、必备条件
    1. 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是盘锦市户籍; 2. 孩子出生后,父母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3. 父母或监护人需提供齐全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所需材料
    1. 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 孩子的出生证明; 3. 父母或监护人的结婚证(如有); 4. 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 若父母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和抚养权证明; 6. 若孩子非婚生,需提供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7. 若孩子出生在国外,需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父母或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 2. 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填写《户口登记申请表》; 3. 派出所或社区服务中心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 4. 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将户口迁移证发放给父母或监护人; 5. 父母或监护人持户口迁移证到孩子出生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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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渝274937766

      新生儿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新生儿落户条件

      1.夫妻双方均是我市户口或另一方是外省、市户口的,其新生婴儿可随父或随母登记户口。

      2.对《出生医学证明》未填写父亲信息或有父亲信息但不能提供父亲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非婚生育的子女,只能随母姓(计生部门出具的落户通知单上注明)。

      !注:新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本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经涂改或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均视为无效。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在调查核实、DNA亲子鉴定后,可办理落户手续。

      本省跨市居民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的,取消对持非落户地计生部门《落户通知单》需换取落户地《落户通知单》或在原《落户通知单》加盖落户地计生部门印章认证的限制;跨省居民为新生儿办理出生登记的,只需在原《落户通知单》加盖落户地计生部门印章认证,取消对持非落户地计生部门《落户通知单》需换取落户地《落户通知单》的限制。

      权限及审批时限

      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当日办结。

      所需手续及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落户通知单》

      2.父母户口簿;违法生育或非婚生育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落户通知单》、《违法(规)生育拟落户人员予落户通知单》、父母户口簿

      !注: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因无法确定父母、子女关系的,凭《亲子鉴定书》和《计划生育落户通知单》,可办理落户手续。

      收养子女落户

      权限及审批时限

      由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当日办结。

      所需手续及材料

      1.申请书、收养证、收养人户口簿

      2.在福利院已落户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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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蟑螂小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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